受委托,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采用網絡動態競價方式對泉州市國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所持的匯豐置業(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豐公司”)不良債權公開競價轉讓,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競買人(意向競買人指的是有意向參與該競價項目的各交易主體。)前來參與競買。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項目編號:QZZQ2021001。
2、競價標的債權:
標的債權名稱 |
匯豐置業(中國)有限公司不良債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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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 |
匯豐置業(中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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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轉讓方) |
泉州市國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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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余額(元) |
債權總額(元) |
掛牌價格(元) |
48,500,499.97 |
82,766,103.20 |
50,420,000.00 |
本次轉讓的標的債權為泉州市國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所持的匯豐公司不良債權。掛牌價:人民幣伍仟零肆拾貳萬元整(¥50,420,000.00)。
3、標的債權概況:
轉讓標的債權系轉讓方于2018年8月從渤海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購得的債權,具體為《特定資產收益權轉讓與回購合同》[編號:bitc2013(or)-3726號]及相關補充協議項下的債權(下稱“主債權”),及其相關的擔保權益。截至2020年9月21日,該債權本金48,500,499.97元,利息34,265,603.23 元,本息合計82,766,103.20元。
標的債權由匯豐公司提供其所有的“桃源山莊”二期在建工程,即泉州市豐澤區桃花山桃源山莊(二期)49 號樓、62號樓、76號樓、87號樓、88號樓作為抵押擔保,并辦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登記證明》(編號:泉房建豐澤區(豐)字第201400004號)。蔡子宜自愿為匯豐置業在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以上標的債權轉讓行為和評估結果均按規定獲得批復或備案。
4、交易保證金:人民幣伍佰萬元整(¥5,000,000.00)。
(1)交易保證金繳交方式可選擇銀行柜臺、網銀轉賬、手機銀行等。交易保證金的匯款人名稱應與競買人【競買人指的是意向競買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將交易保證金交納至本中心指定賬戶(不計利息,以到賬時間為準),辦理報名競價手續并提交競價材料,經本中心資格審核通過后,意向競買人即取得本項目標的的競價資格,成為競買人。】名稱一致,用途請注明“交易保證金”字樣。
(2)競買人授權他人辦理競買手續的,須以銀行轉賬的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
(3)若競買成功,競買人即成為受讓方,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定金,定金抵作部分成交價款。未被確定為受讓方的競買人,其交易保證金將在確定受讓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按原匯入渠道無息退還。
(4)若意向競買人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因未完成報名或未成功報名而未能成為競買人,本中心將在收到意向競買人《交易保證金退還申請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其交易保證金按原匯入渠道無息退還。
5、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證金賬戶:
開戶名稱: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豐澤支行
銀行賬號:1526 9010 0100 0908 30
6、特別提示:
(1)本公開競價項目的《公開競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公告》、《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網絡競價須知》、《網絡競價承諾函》及根據《公開競價文件》所發出的修改、補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標的債權介紹均來自于轉讓方提供的資料,不構成本中心對標的債權的擔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僅為參考性說明。競買人應在競買前自行深入了解競價標的現狀有否本中心未知的、在競價前未能告知競買人的瑕疵,并自愿接受及承擔該瑕疵產生的法律后果。
(3)本次公開競價采用網絡動態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各競買人在規定的競價時間內登錄本中心網站(http://www.qzcq0595.com)競價看板或權益云交易平臺網站(https://www.unibid.cn)競價大廳查找本項目標的進行報價,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受讓方。
(4)本次標的債權轉讓不設保留價。
(5)本次標的債權轉讓無優先權人。
(6)標的債權轉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詳見《債權轉讓協議》。
(7)本次轉讓,轉讓方無法提供發票,受讓方不得以此為由向轉讓方要求解除《債權轉讓協議》或要求降低轉讓款或提出其他任何主張。
(8)標的債權的抵押物為在建工程。競買人應自行了解該等抵押物可能發生滅失、毀損或可能存在欠繳稅費、已被第三人查封、占用、租賃,抵押物所在土地上是否存在無產權的建筑物(標的債權轉讓時受讓方對該無產權建筑物不享有優先權,建筑物面積以現狀為準),或存在權屬爭議、不能辦理權屬變更手續、不能實際占用、喪失使用價值或其他減損抵押物價值、其他優先于抵押權的債權等相關情形。
(9)競買人在應自行向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債權的執行案件[(2016)閩05執484號]是否能變更申請執行人,以及變更申請執行人的相關程序及所需提交的材料。轉讓方將配合提供相關材料,但是否能變更申請執行人由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標的債權的抵押物以現狀為準,競買人應在競買前自行到現場對抵押物的現狀進行查勘,且自競買成交之日起抵押物的毀損、滅失等的風險由受讓方承擔;此外,標的債權交割后,抵押物的接管事宜由受讓方自行負責,轉讓方不負責抵押物的移交。如存在租賃或占用情況的,由受讓方自行與承租人或占用人解決相關事宜,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1)競買人應知悉,受讓標的債權后,對該標的債權在第一次債權轉讓(以實際債權受讓之日為準)之后的利息、罰息、復利及遲延履行金請求權,競買人可能無法繼續享有。
(12)競買人應清楚與標的債權相關的主合同或抵押合同或相關文件、或其各自項下的相關權利可能存在未成立、未生效、無效或被撤銷或滅失或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風險。
(13)本次轉讓為按標的債權現狀轉讓,基于不良資產的特性,存在著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回收的風險性以及清收的困難性。受讓方在受讓標的債權后不得以標的債權存在差異、瑕疵或有重大誤解等提出任何異議或反悔。
(14)《債權轉讓協議》簽訂生效且受讓方付清全部標的債權轉讓成交價款之日起三十日內,轉讓方將根據受讓方的要求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配合受讓方依法辦理完畢標的債權的交割手續,交割完畢六個月內辦理轉讓涉及的通知等有關手續。具體詳見《債權轉讓協議》的約定。
(15)失信被執行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得參與本項目的競價;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轉讓方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人員、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等關聯人或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不得參與本項目的競價;與參與標的債權轉讓的轉讓方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具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競價;與標的債權的債務人、擔保人存在關聯關系的企業、組織或個人均不得參與本項目競價。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7、對受讓方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2)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4)本次交易成交價款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成交價款的匯款人名稱應與受讓方名稱一致。競價成交后,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定金,定金抵作部分成交價款。具體要求如下:
(4.1)一次性支付:受讓方應于競買成交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交易服務費等款項一次性匯至本中心指定賬戶,并攜帶付款憑證至本中心簽署《競價結果通知單》,本中心將在收到簽章的《競價結果通知單》及上述款項后當場發出《協議簽訂通知書》,受讓方簽署《競價結果通知單》時,受讓方與轉讓方之間的《債權轉讓協議》(具體內容詳見本競價文件后附《債權轉讓協議》)即時成立,受讓方應于《協議簽訂通知書》發出當日與轉讓方簽訂《債權轉讓協議》,但該簽訂手續是否完成不影響轉讓協議的成立。受讓方應于《債權轉讓協議》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成交價款扣除定金后的余額一次性匯至本中心指定賬戶,并將付款憑證提交至本中心。本中心在收到《債權轉讓協議》和上述成交款項后三個工作日內將該項目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成交款項全額無息匯入轉讓方賬戶。
本中心指定賬戶:
開戶名稱: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豐澤支行
銀行賬號:1526 9010 0100 0908 30
(4.2)分期支付:
(4.2.1)首期款:首期成交價款不得低于成交總價款的30%。
受讓方應于競買成交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交易服務費等款項一次性匯至本中心指定賬戶,并攜帶付款憑證至本中心簽署《競價結果通知單》。本中心將在收到簽章的《競價結果通知單》及上述款項后當場發出《協議簽訂通知書》。受讓方簽署《競價結果通知單》時,受讓方與轉讓方之間的《債權轉讓協議》(具體內容詳見本競價文件后附《債權轉讓協議》)即時成立,受讓方應于《協議簽訂通知書》發出當日與轉讓方簽訂《債權轉讓協議》,但該簽訂手續是否完成不影響轉讓協議的成立。受讓方應于《債權轉讓協議》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首期成交價款扣除定金后的余額一次性匯至本中心指定賬戶,并將付款憑證提交至本中心。本中心在收到《債權轉讓協議》和上述成交款項后三個工作日內將該項目受讓方已支付的首期成交款項全額無息匯入轉讓方賬戶。
本中心指定賬戶:
開戶名稱: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豐澤支行
銀行賬號:1526 9010 0100 0908 30
(4.2.2)余款:若分期支付,受讓方應對余款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擔保,余款應在《債權轉讓協議》簽訂后一年內直接支付到轉讓方指定的收款賬戶。同時,就尚未支付的余款,受讓方應按照年利率10%的標準向轉讓方支付自《債權轉讓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受讓方足額支付完畢之日止按日計算的利息(日利率按“10%÷360”計算),該利息每季度結息一次,受讓方應于每季度第三個月的20日前將當期利息支付到轉讓方指定的收款賬戶(應付利息=尚未支付的轉讓款×10%÷360×當期天數)。受讓方如提前支付完余款,利息相應計至付款之日。
轉讓方指定的收款賬戶:
開戶名稱:泉州市國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泉州分行
銀行賬號: 35050165249000000435
(5)本次標的債權轉讓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進場交易的交易服務費、評估費用、轉讓公告通知費用等)均由受讓方承擔。
(6)其他詳見《債權轉讓協議》。
8、意向競買人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無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證;
(3)授權委托書(經意向競買人簽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 [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3)項材料];
(4)交易保證金繳款憑證;
有關單位或個人電簽同意《公開競價文件》的相關規定及承諾,在繳納交易保證金后按規定在網上辦理報名競價手續、提交以上競價材料,并通過審核后,即成為競買人。
9、公告時間: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29日。
10、交易保證金匯達和提交報名競價材料截止時間:2021年4月29日17:00:00。
意向競買人應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qzcq0595.com)或權益云交易平臺網站(https://www.unibid.cn)進行免費用戶注冊,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憑已申請的權益云用戶名在本中心網站競價看板或權益云交易平臺網站競價大廳內查找競價項目并自行辦理網上報名手續。
特別提示:各意向競買人應注意交易保證金匯達和提交報名競價材料截止時間(以系統上顯示的提交時間為準),請意向競買人在提交報名材料截止時間前預留充足時間來完成報名手續,如因意向競買人預留的時間過短,造成資格審核未通過,導致意向競買人不能及時重新提交報名競價材料,致使報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競買人自行承擔。
11、網上報名:
意向競買人應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將交易保證金交納至本中心指定賬戶(不計利息,以到賬時間為準),并在網上辦理報名競價手續時提交競價材料。意向競買人通過本中心的競價資格審核后,即成為競買人。
12、盡職調查時間為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29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時間,節假日除外)。意向競買人須自行了解轉讓標的債權情況,參與競買前請務必在盡職調查時間內自行進行資產盡職調查(實地看樣、調查標的債權信息、了解競買資質、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內容)。聯系電話:18250872282,聯系人:杜先生。
13、意向競買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時限:意向競買人若要求對《公開競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公告》、《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網絡競價須知》、《網絡競價承諾函》及根據《公開競價文件》所發出的修改、補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進行澄清,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提交書面材料。若有必要,轉讓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21年4月30日9:30前對《公開競價文件》進行修改、補充。
14、網絡動態競價及加價幅度:
序號 |
標的債權名稱 |
掛牌價 (元) |
加價幅度(元) |
限時競價階段的開始時間 |
限時競價階段的競價周期 |
1 |
泉州市國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所持的匯豐置業(中國)有限公司不良債權 |
50420000 |
50000 |
2021年4月30日 10:00 |
60秒 |
(1)網絡動態競價分為自由競價和限時競價兩個階段。自由競價階段從2021年4月2日開始至限時競價階段開始之前,限時競價階段的開始時間見上表,限時競價階段的競價周期為60秒。若自由競價階段有人報價,自由競價階段結束后,所有競買人即進入限時競價階段;若自由競價階段及限時競價階段均無人報價,則以5個工作日為競價周期,馬上再次開始新的網絡動態競價。
(2)報價只要不低于掛牌價或按加價幅度加價的,即為有效報價。
(3)本中心有權就競價時間作出調整,如有調整將在本中心網站進行公告。
15、若競價標的債權不成交,則本公告自動延長,每次延長期限為五個工作日,直至產生受讓方。
16、交易服務費:本中心以競價標的成交總價為基數,成交總價在500萬元以上的按0.1%的收費標準計算,向受讓方收取交易服務費。
聯系人:黃女士
聯系電話:0595-22189025、22819006
傳真:0595-22189023
電子郵箱:hzl@qzcq0595.com
本中心網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