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現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價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一)項目編號:MNDCQ2019011(3)
(二)競價標的:寧德市蕉城區環城路143號閩東大廣場(原市體育局綜合樓)23、24號店三年租賃使用權,該標的詳細地址位于寧德市蕉城區環城路143號閩東大廣場原市體育局綜合樓23、24號店。樓層總數3層,所在樓層2-3層,裝修情況:簡裝,產權暫無。標的以現狀為準。
(三)月租金掛牌價、交易保證金:
序號 |
門牌 |
面積約(㎡) |
月租金掛牌價 |
交易保證金 |
加價幅度 |
1 |
23#店面 |
130 |
2954 |
12000 |
50 |
2 |
24#店面 |
383 |
7911 |
32000 |
50 |
(該公告中金額數字均以人民幣:元為單位)
(六)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
(七)租金遞增方式:無;
(八)合同履約保證金(押金):3個月租金
(九)主要經營的行業或用途:商業。
(十)限制經營的行業或用途:不得作為經營危化品、娛樂及任何違法活動的場所。
(十一)合同的簽訂:成交之日起10日內簽署《租賃合同》。
(十二)交易保證金賬戶:
開戶名稱: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寧德福寧支行;
開戶帳號:35001688141052500864;
若競價成功,與委托方簽訂《租賃合同》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傭金后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及租金;若競價不成功,交易保證金在競價招租會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
二、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無不良記錄且能誠信經營的法人或自然人。
(二)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三)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競價方式:網絡動態報價。具體流程詳見下方《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網絡競價須知》。
四、若競價標的不成交,則本公告自動延長至2020年1月3日,每次延長期限為五個工作日,直至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五、交易傭金:根據物價局寧價費[2018]190號的規定標準向承租方收取傭金(按成交總價計算)。
六、公告時間: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12日。
七、看樣、報名、繳納交易保證金時間截止至2019年9月12日下午17時。
八、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
(一)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無需提供);
(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三)授權委托書(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3)項材料];
(四)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五)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詢并打印法定代表人相應的被執行信息,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詢結果應為其通過上述網站獲取的被執行信息查詢結果原始頁面的打印件(或截圖)(簽字并加蓋公章)。
(六)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的《公開競價文件》;
有關單位或個人按規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繳納交易保證金并通過審核后,即成為競價人。
九、澄清、修改文件時限:意向競買人若要求對《公開競價文件》進行澄清,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按照《網絡競價承諾函》的約定提交書面材料。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19年9月13日9時30分前對《公開競價文件》進行修改、補充,并按照《網絡競價承諾函》的約定進行通知。
十、交易條件:
(一)合同終止(含提前解除合同)當日,承租方應將租賃標的、資產、設備及附屬設施完整地交付給出租方,并將承租方租賃期間的附合裝修物無償轉移給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租賃標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及因承租方使用標的產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三)其他交易條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清單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
十一、咨詢電話:0593-2292676
聯系人:陳先生
報名地址:寧德市東僑經濟開發區塔山路三號1棟
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