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現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1、項目編號:MNDCQ2024107(1)
2、競價標的:寧德市蕉城區蕉城北路9號物資大院7號樓及9號樓部分場地貳年租賃使用權。標的位于座落于寧德市蕉城區蕉城北路9號物資大院。標的以現狀為準。(該公告中金額數字均以人民幣:元為單位)
序號 |
標的 |
面積(㎡) |
年租金掛牌價(元/年) |
交易保證金(元) |
1 |
物資大院7號樓二層201貳年租賃使用權 |
30 |
6000 |
1300 |
2 |
物資大院7號樓三層貳年租賃使用權 |
66 |
12672 |
2600 |
3 |
物資大院9#30店鋪及倉庫貳年租賃使用權 |
652 |
146760 |
30000 |
3、產權證書號:寧公房自字第0171號、寧公房自字第0172號;
4、裝修情況:簡裝;
5、租賃期限:貳年(含1個月免租期);
6、合同履約保證金:首年成交價的一個季度租金;
7、(裝修)免租期:一個月(僅限新承租戶);
8、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
9、租金遞增方式:逐年遞增1%;
10、主要經營的行業或用途:標的1及標的2為商業、辦公;標的3為商業、倉儲。
11、限制經營的行業或用途:不得從事餐飲、娛樂、危化用品生產經營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項。
12、是否有優先承租權:是
13、原租賃合同到期日:標的1及標的2原租賃合同到期日為2024年8月16日;標的3原租賃合同到期日為2024年8月3日。
14、合同的簽訂:結果公示結束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結果公示期為1個工作日。
15、風險揭示(不確定性事項):標的3有部分為空置地出租,租金僅為空置地費用,不含地面建筑物費用,空置地現有地面建筑物為臨時搭建物。若地面建筑物被拆除,租金不予以調整。
16、交易保證金賬戶:
開戶名稱: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德分行
開戶賬號:0000024507886012
若競價成功,本公司在出租方及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后且收到委托方要求返還保證金函件的次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公開招租項目的保證金在扣除傭金(若有)后的余款無息返還承租方,或做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及交易價款匯入委托方賬戶。
二、意向承租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競價方式:網絡動態報價。
四、交易傭金:詳見競價文件第二章《網絡競價須知》。
五、公告時間: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8日。
六、看樣、注冊網絡會員賬號并對接租賃標的(報名)、繳納交易保證金時間截止至2024年9月18日下午17時。
七、報名文件的構成:報名文件由資格證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構成。意向承租方必須按照公開競價文件中規定的格式文本進行填寫和簽章,否則將視為無效。意向承租方向組織方遞交報名文件,視為其已詳細履行對標的企業及標的的盡職調查,視為對本公開競價文件全部內容及公告內容的認可、同意及遵守,視為對組織方制訂的交易規則的遵守,視為對披露的《租賃合同》模版內容的認可。
1、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
(1)有效的營業執照等法人證書復印件(簽字并加蓋公章;自然人無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然人簽字并加蓋手印;交驗原件);
(3)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3)項材料];
(4)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5)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自然人報名,無法加蓋公章的,應選擇簽字并加蓋手印,下同)的《公開競價文件》;
(6)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有效簽章的《網絡競價承諾函》(原件);
(7)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有效簽章的與本次競價標的相關的《租賃合同》(原件);
(8)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詢并打印意向承租方相應的被執行信息,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詢結果應為其通過上述網站獲取的被執行信息查詢結果原始頁面的打印件或截圖(經意向承租方或授權代表有效簽章);
(9)其他證明文件(若有)。
2、意向承租方按規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繳納交易保證金,并通過審核后,即成為意向承租人,可參與競價;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意向承租方,組織方和出租方無需作出解釋或說明。意向承租方應按本公開競價文件規定的報名時間和地點遞交報名文件,逾期送達(或寄達)的報名文件將不予接受。報名時間截止時間以后,意向承租方不得要求撤銷已遞交的報名文件。如堅持要求撤銷的,適用本公開競價文件保證金條款的相關規定。
八、公開競價文件的修改和補充
(一)在公告期內,出租方可通過組織方以補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開競價文件的內容,該補充通知作為競價實施方案的組成部分,和公開競價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競租人(承租方)應接受的主要交易條件:
(一)本合同終止(含提前解除合同)當日,承租方應將租賃標的、資產、設備及附屬設施完整地交付給出租方,并將承租方租賃期間的附合裝修物無償轉移給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含解除),承租方所有物品自行處理,承租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含解除)之日起15日內將自己的物品搬出租賃場所并清場;若逾期未搬出租賃場所,該物品視為承租方的遺棄物,出租方有權任意處置該物品并予以清場,處置物品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無須向承租方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三)租賃標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及因承租方使用標的產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四)租賃期間若因該區域整體開發建設,為配合開發建設方案要求及時間節點安排,自出租方下達書面通知45天內承租方無條件搬離,搬離期間除水電費、物業費外不再收取場地租賃費;若因不可抗力等情形,需要收回租賃場所或改變用途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終止合同,未產生的租金費用從承租方搬出租賃場所之日起折算返還已交租金,出租方不賠償承租方損失。
(五)該標的物為現狀租賃,實際使用面積以現狀原樣為準,如需內部裝修改造,需征得出租方同意并由承租戶承擔相關費用,且改造項目必須經相關部門審批通過后方可施工。
(六)承租方對在場地租用期間產生的安全等各類問題承擔責任,需要配合出租方進行安全整改,保護好消防設施。
(七)其他交易條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
十、其他說明:
(1)以上租賃標的介紹系出租方提供,僅供參考,具體標的現狀意向承租方應自行查看了解,參與競價即視為已經完全知悉且接受租賃標的現狀。
(2)本公開競價文件提及的時間皆為北京時間,貨幣指人民幣。
(3)其他:/
十一、咨詢、報名電話:0593-2292676
聯系人:陳先生
報名地址:福建省寧德市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閩東東路15號金禾商務中心12層有信公司業務部
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