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寧德市交投工程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對連城路一、三期道路工程公共綠地養護服務采購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現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1、項目名稱:連城路一、三期道路工程公共綠地養護服務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ZCHNC[2024]-100
3、采購內容及要求:詳見《采購標的一覽表》及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4.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進口產品:按照《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是否允許進口產品參加投標詳見《采購標的一覽表》。
(2)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按照《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參與實施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機構名錄的公告》(2019年第16號)等規定執行。
(3)中型、小型、微型企業: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等規定執行。
(4)監獄企業:按照《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等規定執行。
(5)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按照《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等規定執行。
(6)按照《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等規定執行。
(7)信息安全產品:按照《關于調整網絡安全專用產品安全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1號)等規定執行。
(8)綠色建材:按照財政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項目實施指南》的通知《財辦庫(2023) 52 號)等規定執行。
5.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5.1法定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
5.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 ?是 □否
5.3特定條件:
包:1
序號 |
明細 |
描述 |
1 |
針對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證明材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說明 |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非中小企業的將被拒絕,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1、供應商提供的服務應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 第四條規定的情形,且應當提供《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規定的《中小企業聲明函》,格式見第五章《首次響應文件格式》附件。本項目為服務類采購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應對應填寫《中小企業聲明函》(工程、服務)模板,若供應商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不是對應的模板或者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填寫的行業與談判文件明確的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不一致,均不予認定為中小企業。2、供應商為監獄企業的視同小型和微型企業,可不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但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 3、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視同小型和微型企業,可不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但應當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格式見第五章《首次響應文件格式》附件。 |
2 |
簡化資格證明材料(若有) |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推行政府采購供應商 資格承諾制指導意見的通知》(閩財購〔2024〕6 號)規定,供應商在投標(響應)時,按照規定提供資格承諾函(格式詳見第五章《首次響應文件格式》)的,無需再提交財務狀況、繳納稅收和社保資金繳納等證明材料。【注意事項:采購人有權在簽訂合同前要求中標(成交)供應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核實中標(成交)供應商承諾事項的真實性。供應商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作出虛假承諾,承諾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依法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
5.4是否接受聯合體形式的響應磋商:
采購包1:不接受
※根據上述資格要求,供應商響應文件中應提交的“資格證明文件”相關規定和資料要求,詳見競爭性磋商須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報名、磋商文件的獲取
6.1磋商文件的獲取時間、地點:
凡有意參加投標的潛在供應商,請于2024年 10月30日起至2024年 11 月 08 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雙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下同),在福建省寧德市閩東中路28號(盈豐佳園)1幢2梯804購買磋商文件。未在規定時間內購買磋商文件的潛在供應商將失去投標資格。
6.2磋商文件的獲取方式:現場報名獲取或郵件報名獲取(雙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潛在供應商購買磋商文件應填寫《購買文件登記表》,方為有效報名。
A.報名期限內,供應商選擇現場報名的,應前往代理機構現場購買磋商文件,并填寫《購買文件登記表》。
6.3磋商文件售價:2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如需郵寄請另加郵寄費50元,不對郵寄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延誤、丟失或損壞負責。
7.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
密封的響應文件應于采購公告或更正公告上記載時間之前(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為準)提交到福建省寧德市閩東中路28號(盈豐佳園)1幢2梯804開標大廳,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規定的響應文件將被拒絕,并將其原封不動地退回供應商。
8.磋商時間及地點 【詳見本章本條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為準。】
8.1磋商時間:2024年 11 月 11日 14 時 30 分(北京時間);
8.2磋商地點:福建省寧德市閩東中路28號(盈豐佳園)1幢2梯804。
9.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自發布公告之日起3個工作日。
10.詢問和質疑
10.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
(1)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對供應商依法提出的詢問作出答復。
(2)供應商提出的詢問或者質疑超出采購人對采購代理機構委托授權范圍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告知供應商向采購人提出。
(3)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應當配合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答復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
10.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是指:
(1)對可以質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質疑的,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
(2)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為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
(3)對中標或者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為中標或者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供應商對本次磋商文件提出質疑的,須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的內容須提供事實依據,否則不予接收。
11.發布公告的媒介
有關本項目采購的相關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會通過以下網站通知,請潛在供應商隨時關注相關網站,以免錯漏重要信息。(若以下兩個公告發發布的信息不一致時,以福建省國資采購平臺上發布的為準)
福建省國資采購平臺(https://ygcg.fjcqjy.com/)、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http://lcwsj.com.cn/)
12.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采 購 人:寧德市交投工程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行商務中心1層交投工程管理公司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陳先生 0593-2702268
采購代理機構:中宸泓(福建)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寧德市閩東中路28號(盈豐佳園)1幢2梯804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小范 0593-2856388
郵 編:352100
電子信箱:277730800@qq.com
13.磋商文件購買費用、磋商保證金及招標代理服務費繳交銀行賬號
開戶名稱:中宸泓(福建)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德東湖支行
銀行賬號: 429979980916
14.特別提示
14.1潛在供應商在磋商文件購買登記表所填寫的信息須為真實、準確、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誤導性。潛在供應商已詳細審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若有)和有關附件,將自行承擔因對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確或誤解而產生的相應后果。
14.2因競爭性磋商地點的電梯搭乘需排隊,供應商在遞交響應文件過程中要注意時間的合理安排。
14.3未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送達的響應文件將被拒收。
附:采購標的一覽表
采購標的一覽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采購包 |
品目號 |
采購標的 |
數量 |
品目號預算 |
允許進口 |
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 |
采購包預算 |
采購包最高限價 |
磋商保證金 |
1 |
1-1 |
連城路一、三期道路工程公共綠地養護服務采購項目 |
1項 |
709594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業 |
709594 |
709594 |
10000 |
資格要求:
供應商的資格要求:見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購公告/采購邀請書” (1)資格證明文件資料要求: 采購包1:
(2)特定資格條件: 采購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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